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下达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平审批投资计划【2022】11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以 (平审批交通图审许批字【2023】第000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平泉市 2.建设规模: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建设内容:路线全长20.7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 3.计划工期: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11月30日,193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2 09:00至2023-04-18 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8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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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玲
0314-6208683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