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2日00:00至2023年04月18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4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7.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原件。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8、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3〕8号”,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大于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案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613c7c81-7fcb-4e42-95a5-d19982ba2558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