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张线青阳港航道整治工程震川桥景观照明ZCQZM-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震川桥施工图设计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以昆交建许字〔2021〕00022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申张线青阳港航道整治工程震川桥景观照明ZCQZM-SG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昆山市震川桥
2.1.2建设规模:震川桥起点位于黑龙江路平交口,路线向东上跨青阳港,终点位于昆山钞票纸业公司大门东侧约100m处。起点桩号K0+528.873,终点桩号K1+460.000,路线全长931.127m。项目道路设计速度为 40km/h ,城市次干道兼一级公路。桥梁全长 507m,安装图案灯62套,投光灯246套,洗墙灯1080套,线条灯1674套,路灯62套。
2.1.3合同估算价:76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
2.1.5其他:实际工期将根据前期土建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2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景观照明施工标段,招标内容为主桥景观照明、引桥和接线道路范围内的路灯照明、配套电线电缆、基础管道预埋及控制系统等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和24 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道路照明施工项目(完工时间、合同金额和内容等技术指标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显示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④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⑦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执业资格,2018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道路照明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完工时间、任职时间、合同金额、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1月-2023年3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④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被评为A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万元;被列入红名单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注:信用等级及红名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信息为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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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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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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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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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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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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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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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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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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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投标人的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完整性、先进性、科学性、关键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与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方案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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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点分析及工程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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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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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特别是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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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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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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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完善、可靠等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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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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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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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创优规划、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有完善、细致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处理措施,是否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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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生产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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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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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安全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有明确的安全环保生产目标,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有完善、细致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及处理措施,是否有明确的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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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及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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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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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培训计划、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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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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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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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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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与设备的品牌选用、技术指标、匹配性、运行稳定可靠性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系统的先进性、合理性及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等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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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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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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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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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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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9分。
b.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道路照明业绩加1.5分,每增加一个桥梁景观照明(亮化)业绩加3分,本项累计最多加3分。
注:(1)道路照明业绩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道路照明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2)桥梁照明(亮化)业绩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桥梁景观照明(亮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完工时间、任职时间、合同金额、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的项目简介中体现业绩的施工内容包含“桥梁的景观照明或亮化”,方可被认定为“桥梁景观照明(亮化)”业绩,请投标人自行完善业绩的报表简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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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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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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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6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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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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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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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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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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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
(1)信用等级为AA级和列入红名单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X分;
(2)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7X~0.9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85)/10+0.7X
(3)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5X~0.7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75)/10+0.5X
(4)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2X~0.4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60)/15+0.2X
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A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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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履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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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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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建〔2019〕11号)评定的单位履约考核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履约考核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履约考核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良的企业,Z按85计算;暂良的企业,Z按85计算):
(1)信用等级为优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满分X分;
(2)信用等级为良(含暂良)的企业,信用分为0.7X~0.9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85)/10+0.7X
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①从业单位履约考核评分≥95分,但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的,企业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Z按95分计算。
②从业单位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评定为“暂良”。从业单位在本市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等级可以按照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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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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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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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得9分;
b.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道路照明业绩加1.5分,累计最多加3分。
c.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桥梁景观照明(亮化)业绩加3分,累计最多加3分。
注:(1)道路照明业绩指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道路照明施工项目;
(2)桥梁景观照明(亮化)业绩指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桥梁景观照明(亮化)施工项目。
(3)完工时间、合同金额和内容等技术指标以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显示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的工程简介中体现业绩的施工内容包含“桥梁的景观照明或亮化”,方可被认定为“桥梁景观照明(亮化)”业绩,若非单独的桥梁景观照明(亮化)业绩,须体现桥梁景观照明(亮化)施工的金额,请投标人自行完善业绩的报表简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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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
电 话:陈琴琴0512-55115295,赵雪佳0512-69332305
联系人:陈琴琴 、赵雪佳
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山市同丰路656号
电 话:0512-50369352、50369390
联系人:沈亮亮、潘艳
E-mail:11244295@qq.com
10、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3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银行保函、保险(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如需快递,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获取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
(8)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10)特别说明:
发布单位: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