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DQC-2023-04S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3525.55万元,招标人为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净水厂1座,厂内新建钢筋砼结构配水井1座,净化厂房2间,高密度沉淀池2座,v型滤池2座,清水池1座,泵房、鼓风机房及配电间1座,回收水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活性炭加药间、高锰酸钾加药间各1座;综合楼及门卫室各1座等。敷设输配水管道79.73km,更换手动偏心半球阀(DN500-1.0MPa)4台,厂区设置10KV变配电所1座。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为:1标段:水厂制水工艺工程:新建34.96m2配水井1座、1232m2净化间1座、371m2高密池1座、329m2V型滤池1座、146m2回收水池1座;2标段:水厂房建工程:新建 78m2进水稳压房1座、269m2污脱间1座、377m2加药房1座、106m2活性炭加药房1座、35m2门房1座、1322m2三层综合楼1座、467m2泵房风机房及配电间、14m2高锰酸钾加药间1座;3标段:水厂清水池及外网工程:4000m3清水池2座、厂区外管道安装、15m毛石混凝土挡土墙浇筑、检查井砌筑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002)2标段;(003)3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标段)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2020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不作为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业绩需可查有效);
6.省内企业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登记报备且无不良记录;外省企业申请人、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无不良记录。
7. 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9.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0.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每个申请人只允许对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2标段)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2020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不作为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业绩需可查有效);
6.省内企业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登记报备且无不良记录;外省企业申请人、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无不良记录。
7. 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9.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0.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每个申请人只允许对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3 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标段)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2020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不作为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5.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附省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的中标公示截图(业绩需可查有效);
6.省内企业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登记报备且无不良记录;外省企业申请人、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无不良记录。
7. 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9.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0.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每个申请人只允许对一个标段提出申请;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3日09时00分到2023年4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使用西部CA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申请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不得缺项、漏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PDF、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格式 ZSQDB)。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4月20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http://sntb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三秦都市报》同时发布。
2.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使用西部 CA 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宝鸡市资格审查评审文件编制软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标准格式 ZSTB),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放弃申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陇县城关镇南大街5-3号
联 系 人:张吉昌
电 话 :0917-46011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其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28号1幢604室
联 系 人: 李媛媛
电 话: 0917-3156678
发布单位:陕西鼎其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媛媛
电话:13918577001 / 0917-315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