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于2023年3月31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社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安市社口镇新兴路6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3-6619019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人: 小彭
电 话: 0593-6185555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社口镇坦洋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福建百昌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62568 元
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180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庄燕玲(闽2352012201472977)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郑维谦(组长)、郑维水、郑志贤、卢祖贵、刘文财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本项目K2值为5.21%,d值为0.6。2、企业资质: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3、项目经理:庄燕玲(闽2352012201472977)、技术负责人:周玉妹(闽Z109-7862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为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12日)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3、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安市水利局 4、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十、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日 至 2023年4月12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