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000102100810001 的 福州市四城区供水安全保障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23】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 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62%,企业自筹38%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州市四城区供水安全保障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敖江原水隧洞(管)新建工程、市区增压泵站工程、城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福州市鼓岭度假区供水工程:(一)敖江原水隧洞(管)新建工程,项目包含引水工程及检修通道工程,其中引水工程新建总长617米隧洞段及顶管段,检修通道工程新建190米输水隧洞、485米DN2600mm的管道。(二)市区增压泵站工程,包含四座增压泵站,其中登云增压泵站供水规模为0.6万吨/日,新建泵站及高位水池各一座;马鞍山增压泵站供水规模为2.5万吨/日,新建增压泵站一座及配套用房,新建高位水池一座;李厝山增压泵站供水规模为0.3万吨/日,新建泵房一座;义北增压泵站供水规模为0.74万吨/日,新建泵房一座。(三)城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主要为改造四城区市政管网约31km。(四)福州市鼓岭度假区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1.8万吨/日,新建增压泵房三座,铺设供水管道约20km。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59369.2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5013.99 万元。
2.5. 招标类型: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包括福州市四城区供水安全保障项目工程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本工程涉及的技术文件的编制、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中间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服务。
2.6.2. 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①岩土工程勘察: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②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本工程涉及的技术文件的编制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中间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给水等专业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给水等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06-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给水排水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本项目资格要求中不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3 09:00:00 至 2023-04-10 18: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 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05-06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 福州 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 (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10000 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3-05-06 09:3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50139900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0760528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 邮编: 350000 ;
电话: 0591-87533793 , 传 真: / ;
联系人: 兰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 ,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7621399 , 传 真: / ;
联系人: 林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