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阳县青泥河(长丰河)白水江镇段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略阳县青泥河(长丰河)白水江镇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略发改农经【2022】31号)文件和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略阳县青泥河(长丰河)白水江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略发改农经【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阳县水旱灾害防御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阳县白水江镇。
2.2 工程规模:本次防洪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综合治理长度3.5km,新建堤防工程长度 3269.07m,配套 3.0m宽防汛道路 2543.15m、新建排涝涵管16 处、新建下河踏步8处。
2.3 项目投资总额:2999.43 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共划分为 1个施工标段及 1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建设内容为:全面实施略阳县青泥河(长丰河)白水江镇段防洪工程。
监理标段建设内容为:全面监理略阳县青泥河(长丰河)白水江镇段防洪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拟派项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无其他在监工程。
3.3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资质、人员、业绩以网查为准。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 2023 年4 月1 日 00 时 00 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4 月 6 日00 时 00 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免费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汉台区南团结街金格大厦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递交;纸质版文件现场提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9、其他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文件为SXT格式,必须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阳县水旱灾害防御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略阳县水保站院内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董家营十字
邮编: 邮编:7231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091608266 电话:0916-5364188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62473380@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郑县支行
账号: 账号:2606050709200001641
发布单位:陕西鹏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558993555 / 0916-536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