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土基镇刘家渠塬塬面保护工程已由延市水发【2021】14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保护塬面面积6.18km2,新建涝池共5座,改造涝池1座,改造道路1645m,新建排水渠1928m,新建沟边埂800m,新建挡土墙75m,绿化0.41hm2。
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洛川县土基镇刘家渠塬塬面保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建发【2023】16号),将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2.2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2、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4时3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按逾期送达处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川县水土保持工作队
联系人:刘建锋 电 话:13992181756
招标代理单位: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南 电 话:15309111831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