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水稻种植节水点播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YJ-23W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实施方案》已由文山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实施采购,采购人为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全部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云南怡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水稻种植节水点播外包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YNYJ-23W001
3、资金来源:全部自筹;
4、采购预算: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水稻种植节水点播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预算3036.7645万元,本项目共计分为2个标段,同一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包(注:服务商应分项进行报价,报价单中的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报价内,以实际服务项及面积进行结算,结算时不予调整);
节水点播整体外包服务内容标段一:单价1100元/亩,采购预算为1506.2894 万元;
节水点播整体外包服务内容标段二: 单价1100元/亩,采购预算为1530.4751万元;
5.采购内容:(以下每个包的采购数量均为估算数量,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节水点播面积结算);
标段一:节水点播面积13693.54 亩;从种子购买阶段至收割运输阶段整体发包,水稻及稻草收入归属发包方,发包单价1100元/亩。种植过程所需的田间布管材料、灌溉用水由发包方承担,其他物资及工作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及组织(服务面积为预估,实际作业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作业验收单为准)。
标段二: 节水点播面积13913.41亩;从种子购买阶段至收割运输阶段整体发包,水稻及稻草收入归属发包方,发包单价1100元/亩。种植过程所需的田间布管材料、灌溉用水由发包方承担,其他物资及工作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及组织(服务面积为预估,实际作业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作业验收单为准)。
服务作业要求:
(1)在种植管护期按照种植管护技术标准和设备使用规范对种植范围内所建田间道路、沟渠管道、房屋设施和灌溉设备进行日常管护,对管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保证房屋、道路和灌排系统的设施设备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因上述事宜导致相关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已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扣留相应的管护费用。
(2)在种植管护期限内,确属原工程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报告通知甲方,甲方派员现场处理。
(3)种植管护期间,乙方应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不能出现弃耕、抛荒等浪费土地资源现象,防止种植范围内耕地出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等问题发生,确保土壤的肥沃程度稳中有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行为造成项目土地受破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不能恢复原状的,应按照土地评估价值向甲方赔偿。
(4)种植管护期间,确保种植管护项目区内不发生挖沙取土、挖塘养鱼等破坏耕地的行为,如出现此类行为,导致耕地破坏,乙方还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不能恢复原状的,应按照土地评估价值向甲方赔偿。
(5)种植管护期乙方负责做好协议管护范围内的日常管护事务,明确具体的管护方案将管护方案交甲方报备,落实专职管护人员责任制和设备安全使用责任制,使项目工程持续稳定地发挥作用。
(6)具体节水点播种植技术规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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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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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监督指标与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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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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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害虫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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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时间:播种前撒施;
(2)作业机械:大疆T30植保无人机;
(3)验收标准:施用量与使用面积是否对应;撒施时间与点播作业时间相隔不能超过1天;
(4)禁止使用水稻种植禁用药剂,用药提前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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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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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耕、播种、施肥、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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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时间:计划播种时间4月1日-4月30日,播期30天;
(2)作业机械:水稻专用点播机;
(3)验收标准:①作业标准:使用水稻点播机在旋耕的同时进行播种、施底肥,先进行秸秆还田、旋耕,再进行点播作业,旋耕深度15-20cm,土块团粒≤5cm,播种时需保持田间土壤干燥,土壤水分≤30%,播种深度8-10cm,株行距14*25cm,播种量为2kg/亩,施肥同时并使用滚筒进行覆土压实;②待出苗后检查是否存在漏播现象,出苗齐苗后漏播区域进行补种,单位田块面积漏播不超过5m2,单位T块不超过0.1亩,单个项目区不超过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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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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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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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材:由发包方提供;
(2)作业时间:播种后2天内完成布管;
(3)作业标准:用管规格:大管4寸,田间主管3寸,支管1寸(斜5小孔喷带);支管布置行距2m/条,大管及田间主管视地形而定;
(4)验收标准:安装后喷水不存在漏喷田块,喷带及主管接头不漏水形成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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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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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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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时间:播种完毕后根据实际情况上水灌溉催芽;
(2)作业方式:由承包方专人使用田间配套上水设施进行上水,使灌溉用水均匀覆盖于整个田块,严禁出现水口空放田块凹陷现象;
(3)作业标准:首次上水保证土壤湿度达到95%以上,渗水深度≥15cm,预计用水量80m?/亩,播种后30天内,必须保持土壤湿润,土壤湿度不低于60%,最少3天内完成一次田间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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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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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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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后根据技术规程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封闭除草作业,禁止使用水稻种植禁用药剂,用药提前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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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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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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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肥根据技术规程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追肥作业,用肥提前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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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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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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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草根据技术规程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田间控草,视田间情况用药,禁止使用水稻种植禁用药剂,用药提前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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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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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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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根据技术规程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视田间情况用药,禁止使用水稻种植禁用药剂,用药提前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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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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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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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浆期结束后,需排除田间全部水分,促使水稻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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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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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稻草打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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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田块水稻整体成熟度达80%以上,采用收割机按种植时间顺序进行适时收割。收割后使用捆扎机械进行稻草收集打捆。
验收标准:(1)如有漏割必须返工收割干净;(2)收割稻茬留茬高度≤10cm;(3)机械收割水稻漏粮标准不得超过1 %;(4)保持机械良好运作,出粒完整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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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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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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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烘干厂,烘干厂:平远镇10公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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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货(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服务(供货)到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及奖惩机制:
8.1验收标准
8.1.1按照土地整治项目整体规划及要求,土地整治项目必须种植水稻,不能种植旱稻品种,必须保证土地不撂荒或闲置,乙方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水稻种植管护工作,以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达到验收标准。
8.1.2过程验收:按水稻节水点播种植技术规程及种植流程完成每一道工序并进行过程验收。如某环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如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完毕,影响后续种植,甲方可根据验收不合格面积比率,扣除乙方相应款项。如验收合格率低于80%或不能确保土地整治项目达到验收标准,该环节及后续环节甲方不予付款。
8.1.3结果验收:鲜谷保底平均产量为250kg/亩,稻谷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霉变、无结块、无污染、无活虫、无仓味,气味正常,颗粒饱满均匀。若因采购人水稻种植指标验收工作影响收割,则由采购人组织农业部门进行测产,亩产量以实际测产结果为准。
8.2奖惩机制
8.2.1奖励机制:平均亩产250kg以上至300kg,在合同综合单价基础上按每增加1kg奖励0.5元计算奖励;平均亩产300kg以上至350kg,按每增加1kg奖励1元计算奖励;平均亩产350kg以上,按每增加1kg奖励1.5元计算奖励;
8.2.2惩罚机制:平均亩产250kg以下至200kg,在合同综合单价基础上按每减少1kg扣除0.5元承包费;平均亩产200kg以下至150kg,按每减少1kg扣除1.0元承包费;平均亩产150kg以下至100kg,按每减少1kg扣除1.5元承包费;平均亩产100kg以下,不予支付承包费,承包方应退还发包方前期支付给承包方的种植管护费用(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
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10、服务(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时起至履行完毕时止。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证明文件(提供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书面声明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包括:(1)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2020年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承诺书。(3)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说明及真实性承诺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注:以上提供书面说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成交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3.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人不得转包。
三、供应商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获取磋商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正式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咨询文山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2152881。
四、 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二)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项目名称: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水稻种植节水点播外包采购项目
账户名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标段一账号:118050100100000272002332
标段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标段二账号:118050100100000272002333
标段二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若此项目有视频图纸文件需生成相应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存入U盘内,在开标现场进行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光盘内刻录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CTBJ一份,PDF一份,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供应商需将所有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同刻录进光盘,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3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装有电子响应文件的光盘,电子响应文件与光盘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响应文件时,将通过供应商递交的光盘读取,若系统及光盘都无法读取响应文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即磋商会议时间)、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前。
2、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前。
3、接收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3厅。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于2023年03月20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者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二十三度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76-3063673
联系地址:砚山县平远镇华侨农场一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怡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壮
联系电话:15187618779
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华宇印象江南苑26号商铺
九、技术支持
1、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2、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3、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4、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5、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发布单位:云南怡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壮
电话:15187618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