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提升(城中村二期)项目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新县,涉及渥城西社区、永安社区、正义社区、雁伶社区。渥城东社区、静聪社区、明珠社区、昌盛社区、青萍社区等9个社区及安新县西里街、小里街、东明街、南合街、北辛街、东刘街、北联街、留村等8个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城区 9 个社区,安新镇 8 个村的小街小巷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43832.09㎡,其中城区改造面积为14152.49㎡,安新镇改造面积为29679.6㎡。 2.2.3、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911.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92.45万元。 2.2.4、计划工期:8个月。 2.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6 00:00至2023-03-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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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
0312-5333111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