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普适型监测预警(63个隐患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3-AK-006
项目名称:汉滨区普适型监测预警(63个隐患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63,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普适型监测预警(63个隐患点)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63,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63,2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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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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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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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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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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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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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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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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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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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2023年普适型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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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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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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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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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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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提供三年设备运行维护、三年监测点预警响应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普适型监测预警(63个隐患点)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普适型监测预警(63个隐患点)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②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采购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如无特别说明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
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一个成员为“牵头人”(即主投标人)。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⑤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8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51859157@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名资料,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一号
联系方式:15109151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江南一品小区30号楼一单元203室
联系方式:18709159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红
电话:18709159121
发布单位: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红
电话:18709159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