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阜新市干线公路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3]1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工程位于阜新市境内。
2.2工程规模:
包含京沈线、库盘线等局部路段路面、防护、排水等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进行恢复。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7月30日,工期:111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合同估算价:588.3万元(其中:阜新市京沈线(铁匠炉沟村至查海村)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72.4万元,阜新市库盘线(莫古土村至集中村)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77.3万元,阜新市法盘线(大林台村)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9.3万元,阜新市法盘线(王大营子)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65.4万元,阜新市奈北线(大巴沟村至水泉沟)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204.7万元,阜新市奈北线(水泉沟至水泉沟村)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2.3万元,阜新市阜锦线(阿金歹)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68.3万元,阜新市新阜线(王金荒村至朝阳寺村)水毁恢复专项养护工程88.6万元。)
2.7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沿线设施等的中修养护工程;
3.1.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2022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4信誉要求:
3.4.1未被省级(含)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4.7投标人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不含)以上。(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3.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限期内;
3.5.2项目总工(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3日,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zSV5h0HvGqlPh1Q1ExvyA?pwd=ayo3提取码:ayo3)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辽交公水【2021】36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4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第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5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6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290178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
邮 编:123000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0418-3333556
邮箱地址:tzzb163@163.com
监督部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418-6626966
2023 年03月01日
发布单位: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3993427006 / 0418-333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