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纪委办公楼服务人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和区纪委办公楼服务人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11-00014
项目名称:太和区纪委办公楼服务人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2,400.00
最高限价(元):272,4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和区政府后楼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太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地 址: 凌西大街东太平里259号
联系方式: 0416-368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 0416-4890016
邮箱地址: thqzzf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财力保障中心
账号: 410100736342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欣
电 话: 15704256333
发布单位:锦州市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祁欣
电话:15704256333 / 1570425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