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富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中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铅山县X815上新线青溪至凤来桥段美丽生态文明路提升整治工程的中标无效的公告
铅山县X815上新线青溪至凤来桥段美丽生态文明路提升整治工程,于2023年2月15日下午3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铅山县富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人为江西中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9366796元;本工程项目经理万伟,身份证号:362502198702065053,建造师注册编号:赣236222303306,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号:赣交安B(18)G01258。经查,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万伟,同时又担任铅山县武夷山镇Y009下渠至里江东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的总工。铅山县武夷山镇Y009下渠至里江东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的招标人为铅山县富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人为江西中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日公开招标,目前正在建设。
铅山县X815上新线青溪至凤来桥段美丽生态文明路提升整治工程在施工招标公告中作出明确规定:“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及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承诺项目经理万伟无在建工程、无在岗项目。中标人对此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明显弄虚作假和欺骗。建设部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万伟对此明显违背。
2023年2月17日,铅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办负责人电话约好万伟,要求他携带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于2023年2月18日下午3时到铅山县交通运输局说明情况,但他在2月18日一直拒绝接听电话,至今没有前来说明情况和申辩。
综上所述,江西中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工程的投标中,存在不响应招标文件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客观事实,同时拒绝说明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4条之规定,现公开宣布:江西中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铅山县X815上新线青溪至凤来桥段美丽生态文明路提升整治工程的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
2023年2月22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