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监理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宜发改农经字【2022】17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宜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阳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丰县澄塘镇等6个乡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涉及丰产灌区、大丰灌区、光华灌区3 个灌区以及23 座山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支渠渠道衬护整治,排水干沟疏浚整治,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配套用水测量、管理设施,以及山塘坡面防护、底板及边墙衬护、涵管敷设等。(1)丰产灌区灌溉面积8.18 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干、支渠渠道衬护整治57.878km,疏浚整治5 条排水干沟0.6km,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167 座,380V 动力输电线路2.8km,以及配套用水测量、水质监测、泄洪闸监控、管理设施等。(2)大丰灌区灌溉面积1.17 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干、支渠道整治改造7.8km,疏浚整治2 条排水干沟1.5km,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27 座,以及配套用水测量、管理设施等。(3)光华灌区灌溉面积1.25 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干、支渠道整治改造5.2km,疏浚整治3 条排水干沟3.2km,渠系建筑物加固改造14 座,以及配套用水测量、管理设施等。(4)山塘整治工程,涉及23 座山塘整治,灌溉面积0.72 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坡面防护、底板及边墙衬护、涵管敷设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监理内容。
2.4招标金额:监理服务费约81.87万元;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23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拟投入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拟投入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均须提供连续6个月的(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仅需提供退休证明)(社保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承诺自拟);
(7)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网站公示截图),否则无效;
(8)其他要求:(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3月1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 16日09时00分,地点为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监理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上传不全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有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水利工程业绩。
7.3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本项目施工监理拟投入人员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执行。
7.5.本工程执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修订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的通知(赣水发〔2019〕1号)》(赣水建管字〔2019﹞1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0〕5号)文件。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5-2756207)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丰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朱先生 13672276905
监督机构: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5-275620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阳乐招标代表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15879502011
发布单位:江西省阳乐招标代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879502011 / 158795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