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受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永昌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永昌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CDL2015GK- 26
二、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昌县城关镇金川东村、焦家庄乡双磨街村、新城子镇刘克庄村、塔尔湾村饮水安全工程由金昌市水务局(金水发【2015】142、144、14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三、工程概况:在永昌县城关镇金川东村修建干支管道2183米;在焦家庄乡双磨街村修建干支管道31679米;在新城子镇刘克庄村、塔尔湾村修建干支管道11051米。
四、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四个施工标段。
一标段:永昌县金川东饮水安全工程,新建干支管道2183米及管道过路过渠工程等;
二标段:永昌县刘克庄村饮水安全工程、塔尔湾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干支管道11051米及管道过路过渠工程等;
三标段:双磨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北线),新建干支管道17468米,及管道过路过渠工程等;
四标段:双磨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南线),新建干支管道14211米,及管道过路过渠工程等;五、投标单位应具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4.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公告发出日期后为效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每天下午2:30-6:00(节假日休)。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址:永昌县东湖花园A区东兴路公寓35号。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日09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09时00分。
地址: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永昌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联系电话:15268904411
2015年 7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