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497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7克玛村至夏曲卡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局以《关于下达那曲国省公路接管组2023年国道317线克玛村至夏曲卡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藏路办发〔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公路局那曲国省公路接管组,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国道317线克玛村至夏曲卡段(K1779+000-1814+000)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实施里程3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2.4 建设地点:那曲市;
2.5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率100%,力争优良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率100%,力争优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30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信息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注: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要求:应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和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要求 。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要求 。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16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除外)。
7.2:西藏自治区那曲国省公路接管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40000MB0R80914Y 。
8.联系方式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那曲国省公路接管组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2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896-394754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塔玛东路1号领秀翡翠湾6栋一单元15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891-6225166 178880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