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资规挂告字﹝2023﹞1号
经宁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标准地”方式网上挂牌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2023-G001
位 置
宁阳县化工园区,华丰路以西,北河泉街以南
出让面积
(㎡)
54131
土地用途
工业
准入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6
绿地率
≤15%
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1623.93
竞买保证金
812
增价幅度
10
建筑密度
≥40%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180
废水控制标准
执行满足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
亩均产值(万元/亩)
≥450
环境噪声控制标准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厂前区比例
≤7%
亩均税收(万元/亩)
≥17
是否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产业聚焦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
是
备 注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2023-G002
宁阳县磁窑镇华丰路以东,故城河街以南,石崮河街以北
53121
1593.63
797
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执行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2 中三级标准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