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荆矿网挂〔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政府同意,决定出让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地址
(一)出让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21号
(二)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
(二)地理位置: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
(三)开采矿种:制灰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
(四)矿区范围:根据《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划定矿区范围的函》,拟出让采矿权矿区面积0.5763平方公里,开采标高+355米至+185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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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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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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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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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7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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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59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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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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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7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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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1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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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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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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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161.7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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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8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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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3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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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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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8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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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3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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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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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7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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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4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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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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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5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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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515.3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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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6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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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6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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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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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3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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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8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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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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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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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6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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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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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1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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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4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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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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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0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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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2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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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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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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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6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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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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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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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58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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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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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3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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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57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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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源量: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鄂自然资储备字〔2021〕19号)和《关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灰岩矿、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资源量分割说明书>评审备案的复函》(荆自然资储备字〔2022〕1号),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制灰用灰岩矿矿石资源量10520.3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3206.0万吨、控制资源量5594.4万吨、推断资源量1719.9万吨。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矿石资源量1704.2万立方米,其中:探明资源量940.7万立方米、控制资源量517.3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246.2万立方米。
(六)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矿山设计生产规模800万吨/年。出让期限:17.1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含基建期1年)。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且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均可参与竞买,竞买资格由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共同进行审查。
(二)竞买人信用条件。应具有良好的资信、信誉,无失信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失信行为、被处罚记录,未被纳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其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诚信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以及被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法人及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三)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保函受益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期限为3个月,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在与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缴纳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凭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
(四)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申请。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无底价网上挂牌出让。
(二)公告时间:2023年1月16日9时— 2023年2月 15日16时;
(三)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9 时—2023年3月1日16 时;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意向竞买人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查阅《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荆矿网挂〔2023〕1号)及附件,点击“附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二)竞买资质审查。竞买人应按照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资质审查。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并经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质。资质审查通过后,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参加竞买。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资质审查、提交申请和报价等事项请参阅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上的操作使用说明。
(三)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下午16时,其中银行履约保函提供截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16时。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起始价:本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16690万元(壹亿陆仟陆佰玖拾万元整)。
(二)报价幅度: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三)交易规则: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两人及以上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交易系统自动提示并开始5分钟倒计时周期,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顺延,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四)竞得人确定的原则及要求: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有关附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湖北省矿业权交易系统查询或到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七、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二)相关因素影响。矿产资源规划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等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的限制,造成对矿山开采的影响。
(三)净矿权处置方面。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到矿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组就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固定资产(含动产、不动产)等相关事宜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涉及土地、林地(征用、占用或租用)等相关情况。竞得人按照东宝区人民政府已公示的净矿权处置方案承担相关费用,向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补偿。因相关手续不齐或矿区工农关系等因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办理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不可预见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意向竞买人需对荆门市东宝区团堡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进行现场踏勘的,可向矿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详细了解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东宝区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竞买人对挂牌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九、失信惩戒提示
竞买人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或被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存在的失信行为,或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竞买人如在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黑名单。
如出现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等情况的竞买人、竞得人,将被禁止参加荆门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活动。
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保函出具人将代其履行担保等额的违约经济责任。
十、其他公告事项
(一)成交确认。采矿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到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采矿权。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一个月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以及相关材料到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采矿权登记。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查)。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实施开采。
(四)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开工建设。
(五)环境保护与治理。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非金属矿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及已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进行开采,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实行封闭加工、矿区绿化、裸露塘口治理、道路硬化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正常生产经营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申请验收。
(六)采矿权出让期满后处置。本采矿权出让期限到期后,采矿权人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采矿权出让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
(七)本采矿权出让交易活动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八)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终止出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本公告解释权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797951066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3997937855
发布单位: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3997937855 / 1399793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