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塘(挂)2022-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塘沽广州道与东江路交口,其四至为东至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至贻丰园小区、西至贻丰园小区、北至广州道(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地上变电箱及地下设施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受让人在拆除上述设施等处置过程中出现与第三方权利人的矛盾纠纷,由杭州道街负责协调解决。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2278.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8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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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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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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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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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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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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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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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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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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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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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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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停车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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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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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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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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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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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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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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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独立设置。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布置不小于停车位总数10%的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配建不超过20%用地比例的附属商业;应满足地铁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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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竣工。
2、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新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2月20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6: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2月11日,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宗地挂牌时间自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2月22日10: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宗地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2)66286474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发布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167128833 / (022)66286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