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
通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交规划﹝2015﹞3号文件和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以酒市交﹝2015﹞31号下达建设计划,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酒市交﹝2015﹞230号、酒市交﹝2015﹞231号、酒市交﹝2015﹞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车购税投资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
2.2 建设规模: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里程46公里;肃北县石包城乡鱼儿红村建设里程20.01公里;肃北县石包城乡金沟村建设里程15.22公里。
2.3工期安排: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
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
6月30日,施工计划工期:303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涵洞、防排水、安全防护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
2.5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4个施工合同段和2监理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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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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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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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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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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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BC-S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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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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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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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涵洞、防排水、安全防护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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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BC-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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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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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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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涵洞、防排水、安全防护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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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BC-S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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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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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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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涵洞、防排水、安全防护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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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BC-S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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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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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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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涵洞、防排水、安全防护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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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BC-J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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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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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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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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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BC-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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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咀山村、鱼儿红村、金沟村通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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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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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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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成功完成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工程三个以上合同段(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且建设里程不少于50Km,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
3.2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它监理人员(监理团队)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得1个标段。
4.报名条件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4.1 施工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条件: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当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拟担任本项目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及五大员证件,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
4.2 监理: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当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其它监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3公告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2日
4.4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月 3 日至2015年8月 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参加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 8月 3 日至2015年8月 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5施工每合同段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监理每合同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于2015年 8 月7日前自行安排踏勘现场,并将踏勘现场后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年 8月25 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2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不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为进一步杜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防范出卖资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时必须亲自到场。
6.本工程施工合同段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200000元
本工程监理合同段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1018 12000 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肃北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马长武
电 话:0937-8122581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 澳兰名门 B2座601
联 系 人:于忠文
电 话:15209371431
监
督 单位: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监
督 电话: 0937-2656015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