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4001003499
备案编号:JZZB-GC-20230024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汤家汇镇金刚台红色文旅EPCO总承包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汤家汇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汤家汇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金寨县汤家汇镇金刚台红色文旅EPCO总承包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的设计、建设及运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打造红色文旅特色酒店、精品样板民宿、亲子游乐文创产品、景观网红打卡项目等;民宿包括装饰装修、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空调暖通采购安装、厨房设备采购安装、水电安装等,总投资额约800.00万元。
其中设计费16.0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784.0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边施工边运营,确保首批项目在 2023年7月1日实现试运营),运营期10年。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3)条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总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级证书,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运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5)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或运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如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为改革后的电子证书,提供的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有手写本人签名,未有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不予认可。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因以下情形致使施工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1)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因上述3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单位法定名称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4、业绩要求:无
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单位,分别承担设计工作、采购工作、施工工作、运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十二、招标范围:
1、项目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的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暖通、装饰装修(含软装部分,内容包括家居、灯具、地毯、挂画、窗帘、墙布、饰品及花艺、电器等)及整体灯光设计、全部导识导引系统设计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项目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
4、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等因素,招标人可能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或“工程规模减少影响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标段数: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19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 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2月8日10时00分
十七、项目开标地点:投标人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 15 楼第一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十八、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8日10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二十一、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3、投标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通过金寨县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 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下载。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3年2月8日10时00分。
7、投标人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提出的异议事项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异议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10、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后 , 将 在 六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网 址 :http://ggzy.luan.gov.cn)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获奖、项目经理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评审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 40 号)执行,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咨询提问途径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luan.gov.cn)登录,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寨县汤家汇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64-77390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尚泽国际2404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64-521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