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电梯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师范学院委托,就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商丘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电梯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1124;招标项目编号:豫工程20220895002
2.3 建设地点: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
2.4 招标范围:共9部电梯的购置、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及施工安装工程;
2.5 招标控制价:4200000.00元;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交货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梯标准,确保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质量部门验收;
2.9 质保期:经招标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完成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1年;
2.10 安全文明要求:服从现场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要求,不得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内容)。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者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如为经销商,应出具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
3.1.2 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或提供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3 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同时具备以下3条:①经销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②具有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注: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品牌);③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上述3.1.2要求的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项目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附件)。
3.5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属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所属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3.7 本次招标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将被取消申请资格: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重点关注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以上查询结果须做到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凭CA密钥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4.4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4.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标书,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4.6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培训资料) ”。
5.特别声明
5.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5.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5.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5.4.1 没收投标保证金;
5.4.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5.4.3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
5.4.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5.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师范学院
联 系 人:庞先生
联系方式:0370-3057682
地址:商丘市平原路55号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050892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6层22号
监督单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 116 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370-3390256
发布单位: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922510474 / 0370-339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