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DZB2015-93
一、招标条件:志丹县杏河镇街道改造工程已由志丹县经济发展局志经项【2015】2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志丹县杏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志丹县杏河镇街道改造工程位于志丹县杏河镇中心小学至南兽医站,总长870米的道路、给排水、公路绿化、照明及雨水箱涵清雨水处理等工程。计划投资600.18万元。
三、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
2、监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省级或国家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外建筑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前来报名。
3、投标人应向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以上报名证件均需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15年7 月29 日至2015年8 月2 日(上午8: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在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华鼎公司报名(节假日休息)。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 月7 日17 时,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国际10楼华鼎公司招标二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单位:志丹县杏河镇人民政府
九、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瑞梅 联系电话:0911-8269167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