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对普卡村开展道路工程建设,入户路工程建设,给水排水工程建设,外立面风貌改造建设,户厕工程建设。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左贡县东坝乡普卡村巩固提升工程:
2.1、建设规模:对普卡村开展道路工程建设,入户路工程建设,给水排水工程建设,外立面风貌改造建设,户厕工程建设。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项目建设地点:昌都市左贡县;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7.3、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须提供纸质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2份,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密封。
7.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
7.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只能选择(且必须选择)系统对接的金融机构线上开具保单或保函的方式进行保证金递交;线下采取账号转账提交现金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当安排充裕的时间在系统开具已对接金融机构的保单或保函。
7.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房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房屋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我区要求房屋市政公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承诺书原件须投标单位盖上公章带到开标现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企业自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