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能源光伏招字【2023】第002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五中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2.招标人:赣州宝瑞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第五中学。
5.项目规模:本工程为赣州市第五中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赣州市第五中学屋顶面积约 7469.00 平米,建设装机容量约0.55MWp的光伏电站;本项目工程费用约225万元。
6.计划工期:赣州市第五中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工期30日历天完成并网发电。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项目计划在赣州市第五中学屋顶内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赣州市第五中学屋顶面积约 7469.00平米,建设装机容量约 0.55MWp的光伏电站;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的采购、供货、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等,以及本项目涉及的结构加固工程、线缆采购及铺设(各设备间动力、控制、通讯线缆)、桥架、线管、支吊架、市政电网接入及设计、数据采集及显示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方案和施工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须承接过一个装机容量不小于0.44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施工标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装机容量数据,则应由业主另行出具书面的证明材料,否则作为无效业绩处理)。
4.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证书的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施工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以上);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证书的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办理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8.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 36 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在赣州市电子考勤不合格被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 24 个月内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3.投标人 6 个月内被赣州市及赣州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
4.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5.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6.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且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六、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 2023年1月9日-2023 年1月29日。根据赣建字〔2020〕12 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系统中赣州市第五中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添加“房建市政设计端口”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8161315,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添加“房建市政设计端口”身份的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1月 29 日(上午)09时 30 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八、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 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赣州宝瑞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金岭西大道
联 系 人:周鹏 联系电话: 177279154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星泰名苑4栋1号楼写字楼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19970767740
电子邮件:16348466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