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桥镇水晶村圩西埂组土地复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TZC-ZB2022-007
项目名称:晶桥镇水晶村圩西埂组土地复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2800元
最高限价:1751339.06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投标的项目经理缴纳的近半年(2022年07月-2022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10室
方式: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njbt20220101@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全称)且电话联系代理人员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4室(电梯请按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4室(电梯请按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1)本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4、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4.(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贝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10室
联系方式:袁工025-57210122/17327895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5-57210122/1732789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