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设计(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17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设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173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厂内工程包括新建调节池上部结构527.78平方米,调节池下部结构4554.00立方米,生化处理车间上部结构2600.00平方米,生化处理车间下部结构14560.00立方米,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回用水池上部结构169.50平方米,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回用水池下部结构736.00立方米,鼓风机房157.59平方米,脱水机房469.64平方米,供暖机房240.00平方米,储液水池8.00立方米,室内管道6943.15平方米,污泥好氧发酵车间1200.00平方米;总平附属工程含道路硬化1138.01平方米,道路破除及恢复200.00平方米,绿化工程2671.31平方米,工艺管线1项,DN125聚氨酯保温管80.00米,DN100聚氨酯保温管100.00米,DN80聚氨酯保温管100.00米,DN65聚氨酯保温管120.00米,DN50聚氨酯保温管120.00米,DN40聚氨酯保温管120.00米,电气工程1项,厂外供电200.00米,拆除原有建筑物703.11平方米。场外泵站及管网含新建泵站729.77立方米,DN500钢管711.00米及设备购置。具体以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设计(二次):
2.1项目名称: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设计(二次)招标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厂内工程包括新建调节池上部结构527.78平方米,调节池下部结构4554.00立方米,生化处理车间上部结构2600.00平方米,生化处理车间下部结构14560.00立方米,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回用水池上部结构169.50平方米,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回用水池下部结构736.00立方米,鼓风机房157.59平方米,脱水机房469.64平方米,供暖机房240.00平方米,储液水池8.00立方米,室内管道6943.15平方米,污泥好氧发酵车间1200.00平方米;总平附属工程含道路硬化1138.01平方米,道路破除及恢复200.00平方米,绿化工程2671.31平方米,工艺管线1项,DN125聚氨酯保温管80.00米,DN100聚氨酯保温管100.00米,DN80聚氨酯保温管100.00米,DN65聚氨酯保温管120.00米,DN50聚氨酯保温管120.00米,DN40聚氨酯保温管120.00米,电气工程1项,厂外供电200.00米,拆除原有建筑物703.11平方米。场外泵站及管网含新建泵站729.77立方米,DN500钢管711.00米及设备购置。具体以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工作、配合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工作(含项目后评审(如需要))。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阿里地区。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相关伴随服务自双方签订合同起至工程竣工(含工程审计或财政评审)止。
2.7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含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区外企业具备《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3.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1-05 10:30 -- 2023-01-12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3-15 10:4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3-15 10:4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完成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7.3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7.4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6 各潜在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需要进入阿里地区的,请严格执行阿里地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象雄路1号
联 系 人: 王永刚
电 话: 1780897121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亚飞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里地区四区东巷蜂鸟图文旁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760366356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