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周宁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5]FJSHYZB[TP]2022013、周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周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5]FJSHYZB[TP]2022013
项目名称:周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2084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992084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92084元
谈判保证金:992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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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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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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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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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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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需求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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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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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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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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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0299-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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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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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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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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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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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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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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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谈判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描述: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产品:显示设备、壁挂电视机、无纸化会议升降终端、无纸化数字会议控制主机、无纸化会议服务器、3P立式空调),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认证产品:显示设备、壁挂电视机、无纸化会议升降终端、3P立式空调),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6)《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7)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8)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9)脱贫攻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10)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1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3)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谈判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 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2-22 18:13至2022-12-27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 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28 09: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凤山大道66号 - 1号开标室(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2-12-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凤山大道66号 - 1号开标室(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人民法院
地 址:狮城镇龙潭街55号
联系方式:0593-563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李
电 话:0593-29163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李
电话:15505381646 / 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