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到期采矿权治理恢复期间回收利用矿产资源公开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交易编号:B0220221220000002
甘肃嘉泰拍卖有限公司受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委托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8宗到期采矿权治理恢复期间回收利用矿产资源承担评估项目拟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评估标的及费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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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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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主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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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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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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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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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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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龙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杜家阳沟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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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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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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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水镇杜家杨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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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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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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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板桥沟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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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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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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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池乡下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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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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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蒲池乡双林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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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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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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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池乡汪家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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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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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家矿业有限公司武都琵琶马家沟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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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花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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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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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马家沟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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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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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三河大家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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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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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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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镇宣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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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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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世华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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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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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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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镇固水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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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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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角弓镇双福采石厂角弓小坪沟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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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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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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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弓镇角弓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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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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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角弓镇高坪村东洋磨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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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石料用灰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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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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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弓镇高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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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评估机构资格需满足《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2、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近两年从事过以上表格中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绩证明材料);
3、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4、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以上表格中相同或类似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灰岩);
5、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采用信函,信函邮寄到达的时间以陇南市武都区邮戳为准。(以下资料纸质版发送至陇南市武都区人民路商务大厦10楼;扫描件发送至2947740932@qq.com)
报名资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7、从事过矿业权评估证明材料;
8、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6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1月6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若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2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并进行通报。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作为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评估项目的选择参考。
4、若本次公告期内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参与评估,经公示后,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将与该机构直接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开展该矿权的评估工作。
5、由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到期采矿权治理恢复期间回收利用的矿产资源进行价值评估。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联 系 人:孙小康 电 话:13209395293
联系单位:甘肃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商务大厦10楼
邮 编:746000
联 系 人:陈芳琴 电 话:18993916361
附件:采矿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甘肃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 日
发布单位:甘肃嘉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芳琴
电话:18993916361 / 1899391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