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2022年第10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屏国土拍〔2022〕10号
经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屏府国土函〔2022〕92、94号),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整,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屏山县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公开拍卖屏山县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编号
位置
面积
(㎡)
出让
方式
建筑
容积率
密度
年限(年)
用途
起拍总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PSX2022-17
江北片区D06-1
40461
拍卖
大于1且小于等于2.2
不大于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8500
1700
2
PSX2022-29
江北片区D05地块
40496
大于1且小于等于2.0
不大于22%
8000
1600
备注:
一、PSX2022-17土地受让人须按照《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完成配建内容,配建竣工验收后的养老服务设施(含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县民政局,受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县民政局签订《PSX2022-17宗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宗地住宅销售平均单价不得超过5500元/平方米,如超过限价,没收超出限价部分所得,并按已售面积收取违约金(2000元/平方米),由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监管落实。
二、PSX2022-29土地受让人须按照《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完成配建内容,其中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6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455平方米,配建竣工验收后的养老服务设施(含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县民政局,受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县民政局签订《PSX2022-29宗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宗地住宅销售平均单价不得超过5500元/平方米,如超过限价,没收超出限价部分所得,并按已售面积收取违约金(2000元/平方米),由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监管落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宗地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在屏山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 2023 年1月4日下午 16:00 以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原件(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公章)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法定节假日不办理报名事宜)。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及 宜 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ggzy.yibin.gov.cn)下载。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中段 139 号行政中心 1 号楼裙 2 楼(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金女士 0831-5722696 ;钟女士19383074451;(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陶先生、秦女士;0831-5759307、0831-5881690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bps.gov.cn/)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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