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桂花村四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土壤修复面积为3039平方米,修复方量为4111立方米。治理污染地下水面积9839平方米;针对表层(0-2m)污染土壤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针对深层(2-6m)污染土,进行原位pH调节;针对地下水重金属、氟化物污染物,进行垂直隔离+抽出处理治理;工程过程配套环境监测(大气、噪声、扬尘等);清挖基坑及修复后土壤自检和效果评估。
2.3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85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前期定量评估的结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编制土壤修复技术方案, 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土壤修复技术方案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确保土壤修复技术方案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修复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对原址污染场地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修复,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取得区生态环境局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对整个项目的效果评估函复文件,并完成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填报。
(3)土壤修复面积为3039平方米,修复方量为4111立方米:针对表层(0-2m)污染土壤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针对深层(2-6m)污染土,进行原位pH调节;在对场地污染治理完成后,需对基坑进行回填,大粒径经冲洗监测合格后回填至基坑内;在修复治理过程中为了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在现场允许的前提下,在地下水污染范围外按约 0.5m 处考虑,设置止水帷幕(长度按450m考虑);污染土壤修复后需完成场内土壤验收和效果评估工作,并验收合格。
(4)治理污染地下水面积9839平方米:针对地下水重金属、氟化物污染物,进行垂直隔离+抽出处理治疗;抽出处理共设降水井 11 个,注水井 10 个(在第二阶段实施),废水处理设置 1 套处理规模为150m3/d 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的工艺为絮凝沉淀;污染地下水修复后需完成地下水场内验收和效果评估工作,并验收合格;
(5)负责污染土、水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事宜,控制并处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在清挖、运输、处置等修复过程严格落实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产生环境二次污染。
(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
2.5 工期要求: 2023年4月前完成所有施工及场内土壤自验收和效果评估;2024年4月前完成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注:在修复效果评估阶段按《污染地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相关要求,至少采集8个批次样品)。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