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日县S507至卡乃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288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日县S507至卡乃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已由山南市交通运输局文件以山交发[2022]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桑日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90%,市、县财政配套1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桑日县S507至卡乃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
2.2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桑日县S507卡乃村村内现状水泥路,终点位于卡乃村莫巴自然组,路线全长6.269Km,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2×0.5米硬化路肩。项目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5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I级标准。其余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内容;
(2)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车购税90%,市、县财政配套10%。项目资金已到位30%,剩余70%待项目完工清算后下达。
2.5建设地点:桑日县卡乃村。
2.6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须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
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以来)独立完成过单项累计6.269公里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纸质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3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须查询近3年(2019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视为原件。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①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②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人员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上述网站均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中的信息或纸质版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和交安B证,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和交安B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身份证、资格证或注册证,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五险证明(工伤、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且人员无在岗证明(以书面承诺方式体现)。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路基路面工程师、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08 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08 日24时00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中2个标段;
3.3.2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段,最多可中1个标段;
3.3.3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1个标段,可中1个标段
3.3.4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8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桑日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桑日县康萨路
联系人:索朗次仁
联系电话:187080344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长兴国际大厦5栋11楼东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780236870
电子邮件:10148582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