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2〕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A6401000141003707001;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以东,望湖巷以北,灵水街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53.83亩,总建筑面积667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风雨操场、看台、餐厅、宿舍楼、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规划申报、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9日17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6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4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951-555603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
联系人:刘宇翔
联系方式:18295699935
发布单位: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宇翔
电话:18295699935 / 1829569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