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陵自然资告字﹝2022﹞9号
经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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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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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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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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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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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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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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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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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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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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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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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L0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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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马厂街区,北至陵州路、陵城区粮食局,东至农业银行,南至2022-L010-B出让地块、规划C地块,西至规划威灵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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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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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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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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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2.0、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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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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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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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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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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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L0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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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马厂街片区,北至2022-L010-A出让地块、农业银行,东至威灵街,南至规划马厂路,西至规划C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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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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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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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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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6、不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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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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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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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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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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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20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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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源路以南、学院街以西。北至蔺庄村土地,东至蔺庄村土地,南至蔺庄村土地,西至蔺庄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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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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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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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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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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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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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为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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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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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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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202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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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陵安路,东至国有土地,南至规划青云路,西至山东江南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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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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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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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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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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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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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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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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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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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为:纺织品产业类型;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421 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 1.447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条件应符合: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17纺织业,该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单位排放标准,即单位排放增加值 (单位万元/吨)为 20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4、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山东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要求: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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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20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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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规划青云路,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刘彦龙村土地,西至德州市陵城区桃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江南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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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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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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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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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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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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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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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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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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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为:纺织品产业类型;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421 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 1.447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条件应符合: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17纺织业,该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单位排放标准,即单位排放增加值 (单位万元/吨)为 20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4、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山东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要求: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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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2022-L010-A号宗地计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工业用地宗地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说明:地块四至为勘测定界图所界定的范围,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dezhou.gov.cn),按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德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202室土地利用科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20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查询
2022年11月22日9时至2022年12月20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16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时0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0时。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各地块其他要求
1、2022-L010-A号地块需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一处包括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偿移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65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偿移陵城区民政局并办理不动产登记(陵城区民政局申请登记)。
2、2022-L010-B号地块需配套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一处包括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55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偿移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10平方米,建成验收合格后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偿移陵城区民政局并办理不动产登记(陵城区民政局申请登记)。
3、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请参与竞买人仔细了解各类控制指标。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标准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与各乡镇政府(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按照具体项目标准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九、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德州市陵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0534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2236863
保证金窗口电话:2236743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2223108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土地利用科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土地利用科进行咨询。竞买人在公告及挂牌期间未咨询的,视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无异议。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534-6121369 17705347865
地 址:德州市陵城区南环路北侧
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
2022年11月21日
发布单位:德州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8705347865 / 1770534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