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河道两侧绿化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太和县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河道两侧绿化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太和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中心【2022】49号)、关于太和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中心【202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和县西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太和县西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河道两侧绿化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椿樱河、银杏河、友谊河在内的八条河道沿岸的游步道建设、广场铺装、排水、公厕、标识标牌、路灯布置等配套工程,以及沿岸绿化、休闲设施等建设。绿化面积约 33.74 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包含的全部设计和施工内容。
(1)设计部分:设计包含与该项目有关的勘察测绘、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图纸送审、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要。(投标报价含图纸审查费以及各类评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后期如因规划或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原因导致设计量增加或减少,费用相应增加或减少。招标人不保证最小的设计、施工量,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报规、报建、报审、档案移交,并提供所需资料及设计图纸,由投标人承担相关配合费用。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约9880.31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证书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 家。
3.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不低于6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不低于6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应通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投标人应通过明确分包意向协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2 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和县西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安置区商业综合楼(二楼)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欢 联 系 人: 刘小岑
电 话: 13635559062 电 话: 1885688532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2 年 11 月 15 日
发布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岑
电话:18856885326 / 1885688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