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工作站技术参数(国产11套,浑南麻醉科)
一、主要技术参数
1操作环境,温度:10°至40°C,湿度:15至95%,大气压:500至800 mmHg。
2电源:220V(±10%),50Hz(±2%),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
1麻醉系统部分
1.1氧气: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在供氧压低于252 Kpa时报警。
1.2快速充氧范围25-75 L/min。
1.3流量计:电子流量计,氧气、空气或笑气流量分别显示,流量范围0.15-15 L/min。
1.4具备备用机械流量管,流量范围0.5-10 L/min,保证在停电时能正常工作标配备用氧,可通过备用氧输送氧气与麻醉药给患者,在电子混合气故障时确保患者安全,具备工作状态指示灯,启用时亮起。
1.5具有空气气源及接口。
1.6挥发罐:2个挥发罐的位置,标配一个七氟醚挥发罐,有双罐互锁功能保证麻醉安全。
1.7呼吸回路:模块化呼吸回路,所有传感器及连接电缆内置在回路内;所有回路模块不用任何工具可以拆卸、安装。
1.8 呼吸回路所有模块(含流量传感器)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1.9 标配内置二氧化碳旁路功能,支持术中更换钠石灰。
1.10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1.11气动电控呼吸机,支持中英文界面,应用范围:新生儿、儿童及成人等所有病人通气。
★1.12 ≥15英寸彩色可270度平面旋转及可调节倾斜度的医用级触摸显示屏幕,具备双分屏显示功能。当触屏失灵,手动可调。
★1.13提供辅助/控制/支持通气模式,标配:VCV、PCV、PCV-VG、SIMV PCV-VG、SIMV PCV、SIMV VCV、PSV Pro、手动通气、电子PEEP。标配CPAP+PSV,标配VCV心脏旁路功能。
★1.14标配气流暂停功能,适用于机械通气和手动通气模式,通过一键式操作即可实现暂停新鲜气流和报警。
★1.15标配2种肺复张程序功能,支持术中执行单次膨肺和PEEP递增循环法等肺复张的临床决策,并可进行实时肺顺应性监测对治疗效果量化。
★1.16标配Ecoflow药氧伺服功能,呼吸机以旗标方式数值化精确显示目标氧浓度下的氧流量值,以指导新鲜气流量和吸入氧浓度设定,节省新鲜气流量及麻醉药消耗量,所花费的吸入麻药金额,在呼吸机主屏实时柱状图及数字显示。
1.17潮气量范围:5-1500 mL(VCV、SIMV PCV-VG模式下:20 mL-1500 mL,PCV模式下5 mL-1500 mL)。
1.18呼吸频率:4-100次/分钟。
1.19吸呼比:2:1到1:8。
1.20最大吸气流速:120 L/min+新鲜气体流量。
1.21压力范围(压力模式):5到60 cmH2O。
1.22压力限制范围:12到100 cmH2O。
1.23标配SIMV PCV-VG全自动通气模式,无需手动调节,可满足有自主呼吸的病人和无自主呼吸病人的全面需要。
1.24标配SIMV模式:流速触发,触发范围: 0.2–10 L/min;触发窗范围:关,5%–80%呼气时间;机械通气呼吸频率为:2-60次/分钟、吸气时间:0.2-5.0秒;压力支持:2-40cmH2O。
★1.25标配具备窒息保护的PSVpro模式:流速触发;终末吸气流速调节吸、呼转换:0%-60%峰值流速;压力范围:0,2-40cmH2O;窒息发生后10-30秒范围内可调启动SIMV-PCV安全模式。
1.26 PEEP范围:关,4到30 cmH2O。
1.27监测参数:吸入氧、笑气或空气流量、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实时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呼吸波形描记并同屏显示。
★1.28标配患者端和回路端2种肺量计,可监测描记:压力容量环、流量容量环和压力流量环;回路顺应性;气体流速。医生可根据病人类型选择肺量计数据来源。
1.29气体监测模块可热插拔,无需关机重启,开机状态下即可更换。
1.30标配旁路式吸入、呼出O2、CO2、N2O浓度监测,并描记CO2、O2或N2O波形。
1.31标配旁路式5种麻药吸入、呼出浓度监测;麻药自动识别功能;混合不同浓度笑气麻药MAC值检测;未知气体浓度检测。
1.32测量方式:顺磁氧测量技术。
1.33报警参数:氧浓度、低驱动压、气道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窒息。
1.34传感器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减少医院维护负担,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2病人监护仪部分
2.1主机功能模块化、插件式监护仪,过支臂与麻醉系统主机连接组成麻醉工作站。
★2.2 15.6英寸医用级电容彩色触摸宽屏(16:10),显示器分辨率:1280×800像素。
2.3屏幕显示波形通道数12,数字区4。
2.4中文化操作界面,可自定义设置参数波形及数字位置,窗口大小自动调节。
2.5具有168小时趋势及图表回顾。
2.6具有72小时全息回顾功能。
★2.7具有屏幕快照功能,支持手动创建或报警自动触发,可存储至少200幅快照。
2.8报警功能:四级文字和三级声、光报警递进式报警系统,多种报警界限设置。
2.9标配电池槽,可配置内置式高性能锂电池,续航时间>4小时。
2.10监测功能:心电、心率、血氧饱和度、无创血压、呼吸、脉率、双体温、双有创、麻醉深度熵指数、肌松。
2.11心电监测ECG:可选择3/5/10导联心电监测,支持级联导联监测,支持采集12导联心电波形。心率测量范围:20-300 bpm。
2.12血氧饱和度监测SPO2:采用红外光吸收技术,抗运动干扰、防低灌注。测量和显示范围:1 ~ 100 %。
2.13脉率:30 ~ 250次/分。
2.14支持PI灌注指数。
2.15无创血压监测NIBP:采用双管路双脉冲步进式放气振荡法。测量模式:手动、自动、序列测量模式、STAT。
2.16测量范围:收缩压:成人/小儿:30-290 mmHg,新生儿:30-140 mmHg;平均压:成人/小儿:20-260 mmHg,新生儿:20-125 mmHg;舒张压:成人/小儿:10-220 mmHg,新生儿:10-110 mmHg。
2.17体温监测TEMP:采用YSI温度测量技术,测量范围:10 ℃-45 ℃。
2.18神经肌电传导监测NMT:刺激模式:四个成串刺激(TOF)、双短强直刺激(DBS)、单次肌颤搐刺激(ST)、强直刺激后单刺激肌颤搐计数(PTC)。
2.19提供机械传感器和电子传感器,满足临床和科研需求。
2.20 具有麻醉深度熵指数监测。
★2.21通过采集脑电信号分析并转换得出能反映中枢神经系统状态的状态熵指数(SE)数值。
★2.22通过采集额肌电信号分析并转换得出能反映肌肉松弛程度和镇痛效果的反应熵指数(RE)数值。
2.23支持显示1通道脑电波形。
二、单台设备基本配置
1麻醉系统主机1台。
2病人监护仪主机1台。
3七氟醚麻醉药挥发罐1个。
4麻醉系统模块插件槽1个。
5麻醉气体(含氧气和呼气末二氧化碳)模块1个。
6血流动力学监测功能(含双有创)1个。
7麻醉深度监测模块1个。
8肌松监测模块1个。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4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如果供应商不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国产货物不适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 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未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2.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8:00-17:00至2022年12月8日8:00-17:00及2022年12月9日8:00-9:3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4.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