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歙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34102120220652号001
项目名称:歙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包名称:歙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包别 1,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0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别1:其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别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时需将上述证书复印件放至投标文件中,如资质证书超出有效期,是由政策原因造成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为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通过现场报名或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140090075@qq.com)报名,领取磋商文件。请投标人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4:00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 一个包 4.项目地点: 歙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标书接受邮寄; 注:(收件地址: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歙县和泰国际城21幢1501室 ,毕工收,0559-6518718),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邮寄时间,若供应商来现场参加,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并提供近期行程卡和健康码。黄山市以外的供应商请携带开标截止日48小时内有效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无以上防疫材料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把最后承诺报价发送至邮箱(1140090075@qq.com),具体格式见文件第八章—最后承诺报价表;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监管部门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6516800 )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6号
联系方式:0559-6537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歙县和泰国际城21幢1501室
联系方式:0559-6518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工
电 话:0559-6518718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