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县砍柴沟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十矿网挂〔2022〕4 号
经房县人民政府批准,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挂牌出让“湖北省房县砍柴沟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湖北省房县砍柴沟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二)出让编号:十矿网挂〔2022〕4号
(三)地理位置: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化龙镇高川村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部分建筑用石灰岩)
(五)出让年限:18.1年(以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计算)
(六)工作程度:以往设置过采矿权并有多年开采活动,存在很多不合理因素。此次设置是原矿权到期后重新设计,在原矿区上进行综合勘探,准确估算资源储量,并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开展出让收益评估。
(七)资源储量:设计资源量6371.4万吨。
(八)开发利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可采储量5967.91万吨,回采率 95%,生产规模330万吨/年,年限18.1年。
(九)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8125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坐标):
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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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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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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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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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36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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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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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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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36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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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93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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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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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34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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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6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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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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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3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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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6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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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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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9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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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99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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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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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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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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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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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8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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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89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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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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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31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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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89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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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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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3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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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8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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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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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m至+985.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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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及其他兑付款项
(一)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伍仟叁佰万元人民币(小写:5300.00万元)。
(二)无出让底价限制。报价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三)竞买保证金为伍仟叁佰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53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出让收益,未获得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按照净矿权要求,经评估原矿权人剩余资产值合计1482.92万元,交易成功后,竞得人向原矿权人兑付补偿金1482.92万元;另外,原矿权人申报了涉及村民房屋拆迁、征地、占林、办理林地相关手续等四项费用(共计:509.03万元),此款项未纳入评估值。竞买完成后,由政府部门主导,竞得人参与,据实核算,按照各方一半原则分摊,由竞买人与原矿权人共同承担。(补偿款项不参与竞价,竞得结果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竞得人与原矿权投资人达成兑付协议,达成兑付协议后方可按程序办理下一步事项)
(五)采矿权项目前期技术投入成本296.0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四、相关期限规定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22日;
(二)挂牌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8时-2022年12月7日10时;
(三)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6时;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6时;
(五)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提醒:竞买人须预先周全考虑网上报价准备工作,特别是在自动进入限时报价后突发网络故障、电源故障、电脑故障等情况下的报价准备预案)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六、网上竞买告知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在网上参加竞买活动前,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竞买资质审查材料和参加竞买。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三)资质审查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湖北省房县砍柴沟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竞买须知》。
七、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二)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
(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手段和采矿方法的限制。
(四)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五)在自动进入限时报价后,突发网络故障、电源故障、电脑故障等情况下的报价准备预案不足,导致无法报价而不能竞买情况。
(六)建议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深入实地进行考察了解,竞买成交后不得违约,若违约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相关事宜
(一)采矿权出让期限18.1年。在有效开采期间若有新增储量,须追加出让收益;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出让人收回采矿权,竞得人在有效期内若未采完已出让储量,不予补偿。
(二)坚持绿色开发和推行收益与巩固脱贫成果实行共享。竞得人须承诺:(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绿色矿山”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取得采矿权后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基建期不得超过两年,正式投产后一年内建成“绿色矿山”,若未建成“绿色矿山”,到期后不予延续;(2)在取得采矿权后,每年须投入不低于20万元资金用于当地巩固脱贫成果。
(三)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占用(征用)、植被补偿等事宜,竞得人按照法定程序自行办理。
(四)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湖北省房县砍柴沟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将发布变更说明。
(五)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其他异议的,应在挂牌开始前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联系人:吴高平、张冰,联系电话:18071951065
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单位: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冰
电话:18071951065 / 1807195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