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代建+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 “代建+监理”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42号)核准,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2】23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49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石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起于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与石家庄市北三环顺接,改造利用至青银石太枢纽,沿G20青银高速改扩建,止于冀晋省界,与山西省太旧高速公路相接。项目采用原路利用,原路拼宽+局部新建半幅的改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六/八车道),路线全长51.636公里。 新建桥梁5352.7m/28座(其中大桥5001.5米/18座,中桥202.2米/3座,小桥149米/7座)、涵洞102道,利用桥梁206米/7座、涵洞37道,拆除桥梁2504.4米/22座、涵洞84道;新建冀晋省界共建旧关半幅双洞4车道隧道1座,隧道总长990米,其中河北段325.889米。 全线设置高庄枢纽(完全利用)、鹿泉(完全利用)、青银石太枢纽(原位扩建)、井陉(原位扩建)、南绕城枢纽(原位扩建)、平赞石太枢纽(原位扩建)、秀林(原位拆除新建)、天长(易址重建)互通式立交8处,设置井陉东服务区1处(新建)、井陉停车区1处(改建)、养护工区1处(改建)、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新建)、匝道收费站4处(利用1处、改造2处、新建1处)。 2.1.3技术标准:详见本公告附件。 2.1.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1月,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代建+监理”期限:从签订本项目“代建+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完成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本次“代建+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项目代建:负责本项目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及环保、改路改渠、河道防护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 2.2.2工程监理: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及环保、改路改渠、河道防护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本项目主体和房建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包括一个主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两个主体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机电工程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房建监理资质除外)。(2)修改本公告3.5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3)增加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主体工程)在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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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各项任务的具体单位,各具体单位应满足第3.1款的各项资格要求。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必须承担本项目的项目代建和主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任务。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8 09:00至2022-11-03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ebti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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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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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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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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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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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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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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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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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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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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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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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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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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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义、连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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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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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世伟、张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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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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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0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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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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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90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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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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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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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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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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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zb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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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世伟
电话:18966538458 / 0311-690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