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系统软件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不动产登记系统软件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500-00715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系统软件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一、目的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现有交易类、登记类业务系统及其相关子系统的维护能力说明;供应商应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现有交易类、登记类业务系统及其相关子系统的数据有足够了解,并能够处理解决相关数据问题。同时,供应商还应能够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现有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网络环境及服务器环境进行运维,保障服务器及网络稳定、安全运行。
二、服务范围
1、服务器及网络的运维:
包括: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报表服务器、接口服务器等)、安全设备(VPN设备、防火墙等)、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及网络线路等)。
运维服务内容:
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巡检,保障设备稳定安全运行;网络环境发生变化或网络需求发生变化时,按建设方要求对网络环境进行适当改造适应需求;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安排技术人员排查故障解决问题。
2、数据库及业务系统维护:
业务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包括:
(1)“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系统及其子系统,不动产网签备案平台、中心门户网站、与税务等相关单位的接口程序。
(2)Oracle数据库,IIS服务、FTP服务。
在维护期内,保证上述软硬件系统的正常稳定安全运行,及时解决发现的系统问题,不包括需求变更、需求新增内容。
具体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1)Oracle 数据库的日常巡检、备份、安装、调优等(含数据库运行状态及日志分析)
(2)IIS、FTP的日常巡检(含服务运行状态及日志分析)
(3)各业务系统的日常使用指导及问题的现场处理与解决
(4)协助中心进行相关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存储情况检查,协助中心制定相应数据备份计划并执行
(5)对数据库服务及中间件服务的运行情况及状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性能调优
(6)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业务系统进行系统运行参数的调整
(7)协助不动产中心数据整理过程中的数据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
(8)现场疑难及紧急问题远程会商指导和解决支持
(9)维护期内,需有工程师驻场服务,并有远程问题处理团队进行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并同时提供一份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566088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024-58619807
邮箱地址: sczyys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抚示范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0338 2101 0200 0017 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秀丽
电 话: 024-58619807
发布单位: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秀丽
电话:13637883540 / 024-5861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