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2022〕064号
经 海口市人民政府 批准,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市场化租赁住房项目(长租公寓)。 4.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5.本宗地需配建以下设施:文化活动站,建设规模不低于250 ㎡;居民健身设施,建设规模不低于150 ㎡;便民店,建设规模不低于50 ㎡;社区服务站,建设规模不低于600㎡。配建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设施按行业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并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该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具体按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有关规定及市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7.根据《关于支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通知》(琼建房〔2019〕116)号文,该宗地出让后由土地使用权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建成的租赁住房。对因破产、重组等各种特殊情形,原土地使用权人确无法继续持有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整体打包依法转让,有关约定随着转移。整体转让或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改变后,租赁住房规划用途和实施使用性质不得改变,必须继续用于租赁,并按照租赁使用合同保持原租赁关系。拟建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琼建房〔2021〕262号)规定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8.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土地竞得人应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海口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 9.为促进项目按照约定时间开工,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月内按照海口江东新区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10.项目投入使用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1.485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900万元/亩)。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1.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宗地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时提交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并向当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 12.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投入使用。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13.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4.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22日16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22日16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13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24日12时00分 。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交易活动挂牌报价竞价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指定地点参与报价竞价活动。挂牌报价阶段仅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二)挂牌报价时间: 2022年11月13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1月24日16时00分 ,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08:30至11:30及14:30至17:00。
(三)挂牌报价地点:海口市国土大厦5楼招拍挂部
(四)挂牌现场会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厅(203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可撤回。竞买人未出席挂牌现场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挂牌交易线下竞价,且不影响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李女士、陈女士 。
联系电话: 68531700 。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 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单位: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509219063 / 6853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