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阿公路东宁收费站至永胜段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302G2210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阿公路东宁收费站至永胜段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2】61号文件《关于丹阿公路东宁收费站至永胜段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和地方专项债券,招标人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宁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国道丹阿公路(G331)东宁收费站黑白交界 K1611+239处,途经东沟、新屯子村、马架子、南寒村, 终点位于K1646+656国道丹阿公路(G331)与绥满高速公路(G10)交叉处,路线全长35.417km。现有公路路基全宽为 24.5/25/25.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 21/21.5/22m,其中:中间带 3m,行车道 4×3.75m, 硬路肩 2×2.5(3.0)m,土路肩 2×0.75m。本项目完全利用旧路,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范围内进行维修,维修后对旧路全线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
2.3监理服务期:3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开工,2023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共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800,000.00元。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以标段计)。
监理业绩要求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且要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113.0.243.146:9797/ljxy)中能够查询。
(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班子全员进行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本项目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2年6月至8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6时00分至2022年10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7.3其他事项
7.3.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3.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技术支持造价电话:1834509648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光明街3号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453—3631420
招标代理: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60号阳明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基地综合办公楼129室
邮政编码:157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15663477931
电子邮箱:zhongyuxuchen@163.com
监督部门:东宁市人民政府
电 话:0453-3686521
发布单位: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663477931 / 1566347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