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2〕26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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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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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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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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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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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G-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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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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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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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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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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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G-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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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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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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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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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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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G-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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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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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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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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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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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凡办理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拍卖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9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一致)。申请报名时需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相关纸质文件,具体清单详见《日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日自然须知〔2022〕26号)。
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6:00时。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6:00时。
七、网上拍卖出让时间
2022年10月20日10: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2.拍卖地块为现状土地,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费用自理。
3. 2021G-334号、 2021G-335号、2022G-315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1个月内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 2021G-334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税收≥30万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5. 2022G-335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不得高过以下数值:SO20.116t/a、NOX0.304t/a、颗粒物0.283t/a,税收≥30万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6. 2022G-315号宗地出让后,竞得企业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签订包含开竣工、投达产、能耗、环境、水保等内容的 “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履约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对违反承诺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该项目税收≥30万元/亩,其他“标准地”控制指标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日自然资发〔2020〕14号)中的工作职责,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准。
7.竞得人于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3日内到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438房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地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路366号)。
8.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各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9.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咨询。地址:日照市天津路366号,联系电话:0633-8033196。
10.申请人可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CA办理处,联系人:杨光 0633-8808519。技术支持电话:0531-67880028/15628804466,技术支持QQ号:1063286986/1172565247。
11. 竞买人可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下载土地交易操作手册(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xzyd/)。国土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3-8717660,技术支持QQ号:77182055。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9月30日
发布单位: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杨光
电话:18966538458 / 0633-880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