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安市公资交(地)字告〔2022〕56号
经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由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安顺开发区2022-开挂-19号、2022-开挂-20号、2022-开挂-21号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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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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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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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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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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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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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挂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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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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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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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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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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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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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模(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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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开挂-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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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开区开一号路与开八号路交叉口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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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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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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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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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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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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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安开2022规条字014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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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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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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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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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或10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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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开挂-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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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开区穗安产业园A-01-1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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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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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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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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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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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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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安开2022规条字015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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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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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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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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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或10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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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开挂-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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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经开区穗安产业园B-01-0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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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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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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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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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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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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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安开2022规条字016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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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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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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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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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或10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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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需要共同说明的情况:
1、本次出让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
2.地块范围内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补偿,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付土地后,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交付土地。
3、地块范围内涉及林地、林木的,竞得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
4、出让地块范围内因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电缆、光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施等),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5、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参加竞价者在报名前须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了解地块详细情况。
6、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地块建设工期建议交付后一年内开始动工,三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开挂-19号:
1、参加竞价者在报名时须按出让起挂价的20%缴纳保证金807万元。
2、竞得者须严格按照《规设条件通知书》(安开2022规条字014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3、该地块建设工期建议交付后一年内开始动工,三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4、该宗地块涉及代征代拆代建道路45894.51平方米,代征代拆代建防护绿地5860.75平方米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5、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为保证项目建设的统一性,一期用地竞得者须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承诺参与后期用地的出让活动,出让价格根据出让时土地市场情况评估后确定。二期用地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安开2022规条字014号)的相关规划指标与一期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6、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分期支付且必须在三个月之内缴清,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022-开挂-20号:
1、参加竞价者在报名时须按出让起挂价的20%缴纳保证金172.2万元。
2、竞得者须严格按照《规设条件通知书》(安开2022规条字015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3、该宗地块涉及代征代拆代建道路6980.43平方米,代征代拆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费用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清算后,竞得者据实支付,代建由竞得者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4、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竞得者对该地块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0万元/公顷。
5、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分期支付且必须在一年之内缴清,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022-开挂-21号:
1、参加竞价者在报名时须按出让起挂价的20%缴纳保证金205.6万元。
2、竞得者须严格按照《规设条件通知书》(安开2022规条字01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3、该宗地块涉及代征代拆代建道路7456.8平方米,代征代拆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费用由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清算后,竞得者据实支付,代建由竞得者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4、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竞得者对该地块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0万元/公顷。
5、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分期支付且必须在一年之内缴清,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1、出让成交确认后,将地块成交信息分别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网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者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出让成交确认书作废,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2、竟得人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四、竞买人资格及报名提交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书。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10月8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地块的挂牌时间及报名交纳保证金和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申请报名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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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及提交报名申请资料截止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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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资格审查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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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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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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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至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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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下午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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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上午12: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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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至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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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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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备条件,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30时至2022年10月10日下午16:00时止。
八、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与银行账户
1、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2年9月2日上午9:30时—2022年10月8日下午17:00时止。
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33001400000001。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或备注栏中正确无误地写清楚下载出让资料时获取的9位随机码(附言或备注栏中必须填写9位随机码,不要填写其他任何信息)。
3、本次挂牌采用电子报名,请各竞买人合理的安排办理登录帐号时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安顺市开发区迎宾路管委会大楼)
联系电话: 0851-33416939 0851-33350261
联 系 人: 程奕瑶 魏华凤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发布单位: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程奕瑶
电话:18189341660 / 0851-3335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