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教育局2022年维改项目-鲲鹏中学维改工程(标段编号:BZMC2022CG17501)中标公示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2CG175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教育局2022年维改项目-鲲鹏中学维改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路 307号
中标(成交)价:柒拾壹万肆仟玖佰贰拾捌元捌角零分(¥714928.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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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蒙城县教育局2022年维改项目-鲲鹏中学维改工程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蒙城县第二中学。工程内容为图书阅览室及鲲鹏中学社团活动室维修改造工程等。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 静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2138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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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家春、张虎、张明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7149元。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15日
3.开标日期:2022年8月25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王 静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9月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7631894。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第二中学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城关镇望月路6号
联系方式:13909671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李工
电 话:13909671465、0558-78200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doc
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pdf
3.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4.清单及图纸
清单及图纸.rar
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蒙城县第二中学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