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市公资交(矿)字告﹝2022﹞6号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贵州省矿业权交易暂行规则》(黔国土资规〔2018〕1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规定,按照市政府2022年4月1日对《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将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纳入市级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意见》(办〔2022〕190号)的批示精神,现将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出让人:安顺市自然资源局
2.出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应具有良好征信,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及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及能力。
三、报名时间、挂牌时间、地点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3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采矿权的挂牌时间及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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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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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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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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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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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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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6日
至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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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上午12: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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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
至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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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下午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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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竞买条件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出让地点与时间
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矿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至2022年10月13日16:00时止。
六、挂牌及竞价
1.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1867万元,竞买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
2.竞买方式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七、成交确认、签订出让合同及办理采矿许可证
1.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地质资料费用支付依据、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安顺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按程序办理采矿许可证(具体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年限及采矿权有效期,严格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执行)。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信息在自然资源部、安顺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步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黔财综〔2018〕1号)执行,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根据《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详查报告》,该矿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玄武岩矿资源量1866.36万吨(其中西秀区境内资源量为1263.99万吨,普定县境内资源量为602.37万吨),出让起始价为1867万元,竞得人应分别到西秀区、普定县税务部门按资源量缴纳出让收益。
九、注意事项
1.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到矿山所在地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矿区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矿区周边条件及当地政府对项目开发相关政策等情况,全面了解该矿山实际情况,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根据《安顺市矿业权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让前期地质勘查等工作投入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纳入矿业权出让方案予以公告,明确由买受人承担的规定。竞买成交确认后,由竞得人向承担矿山详查报告编制单位支付地质资料费用,领取矿山地质详查报告”。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地质资料编制费用29.8万元。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条件无异议。
3.竞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获取采矿许可证)所需资料,资料清单可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查阅。
4.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交易中心将重新组织出让。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征信状况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准。
2.竞买人经济实力以安顺市辖区金融机构存款证明(证明存款达到申请竞买对应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以上)和资金使用协议为准。资金使用协议含以下内容:除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通知外,竞买人不得擅自使用该特定账户资金。
3.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文件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追究竞得人成交收益(价款)20%违约金。
4.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开采,履行该矿区现状及开采、占用等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责任及义务。
5.根据《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第二十六条“采矿权人无正当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1)自取得采矿权之日起超过一年未进行生产、施工建设的;(2)中断生产、施工建设连续一年以上的;(3)超过矿山生产施工建设期一年以上未建成投产的”,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后,在采矿、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6.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7.采矿权竞得人未能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该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归国有,并由该竞买人承担矿山重新挂牌造成的经济损失。
8.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9.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10.目前,因我省生态红线及各类保护地正在调整完善中,在法定版生态红线作废、评估调整版生态红线及各类保护地正式批复之前,如矿区范围与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存在重叠,竞得人不得破坏,应自愿避让且主动申请缩减矿区范围及资源量,确保与批复的生态红线及各类保护地不重叠。
11.竞买人应实地了解矿区范围内土地权属、性质及使用现状等情况,因土地原因影响后期矿山开采,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3.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4.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和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5.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方式:
安顺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梅世福
电话:0851—33230164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恒鑫
电话:0851—33350261
2022年8月26日
发布单位:安顺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
联系人:梅世福
电话:15398096437 / 0851—3323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