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干馏系统配套工程总承包-工艺净化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Z150750-WDMTFZ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业主的委托,对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干馏系统配套工程总承包-工艺净化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在酒钢宏泰贸易公司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干馏系统配套工程总承包-工艺净化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1.1 采购货物范围:
(1)主要设备供货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工艺净化设备及附属组件
见工艺图
台/套
5
供货安装范围包括工艺全套图纸中所有零部件和外采购件。
说明:具体详见工艺设备安装图。
注:1.在正常安装、调试、试运行中,供方所供设备及附件的损失损坏和/或提供的易损易耗件、材料(包括油品)等的损失损坏,供方无偿补供(设备第一次加注润滑油由供方负责)。
2.随机提供一套备品备件和易损件,都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见技术协议)。
3.供方应提供足够的维护专用工具,安装检修用的专用工具,都包括在供货范围内(见技术协议)。
4.随机提供一套专用工具,都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见技术协议)。
5.供方伴随服务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供方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加油、现场安装调试(试车)、设备附属仪器仪表等通过工程当地计量主管部门的检定、设备附属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试验、工程验收、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提供和试车方案)、售后服务及培训、直至需方签发验收证书。
(2)交货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干馏系统配套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
(3)完工日期:2015年10月15日前。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所需资料: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拟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
2.2、投标人须具备所供设备相应的现场服务能力(包括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2.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相应的检测验收且具有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和产品合格证等。
2.5、接受酒钢和招标人付款方式。
2.6、投标人应具有酒钢集团内良好的供货业绩和资信等级,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证明,并应具有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配套销售的业绩和可靠运行证明。
2.7、投标人须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和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即日起到0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国贸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办理,标书售后不退。 标书费 :500元(伍佰元整)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伍万元(50000元)投标保证金,并于2015年07月28日下午16:30前递交到开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5.兹定于2015年07月28日下午16:30在酒钢宏泰贸易公司交易中心(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诚信广场第2008开评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超(项目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693761488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18909472141
传 真:(0937)6233256
联 系 人:赵 杰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号:4806015740000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5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