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告[202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2年9月9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须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经核准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收款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2304343429201035253)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
2022年9月2日15:00至2022年9月13日15:00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
3、现场竞价时,竞价人未按时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5、根据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进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主体须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扫描场所码进入,配合现场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省自然资源厅”(http://dnr.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zrzyhghj.luzhou.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89627 18783004755
特此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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