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市本级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二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市本级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二次)
编 号:SWCGDLC-20220610-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6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2年5月-2022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全国性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单位因其行业特殊性,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8: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二楼开标一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金乐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二楼开标一室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三楼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乐
电话:0514-87302219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w
联系电话:19850585158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及时电话确认(电子邮箱:470932083@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730221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4、本项目纸质响应文件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选择邮寄响应文件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密封后的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等信息,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收件联系人:金乐,收件联系方式:0514-87302219。选择邮寄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情况,确保邮寄的纸质响应文件在本项目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纸质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就响应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供应商授权代表手机未接听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6、未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参加第二轮报价的,报价表的格式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送至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请授权代表在收到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后自行打印报价表并填写完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报价表的照片或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如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多封报价表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内容为准。报价表将在评审现场经评委及监委的监督下公开,并打印存档。
7、凡现场递交磋商文件并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相关人员,需携带《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单位承诺书》原件出席,详见附件一。
8、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防疫告知函》,详见附件二。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